丹麥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

發(fā)布時間:2016-07-12   來源:電力市場觀察

  丹麥電力主管部門為環(huán)境能源部,下設丹麥能源署,負責能源立法、對國家的能源政策進行評估。具體負責電力、供熱、天然氣供應的總體規(guī)劃以及供熱法、供電法、天然氣供應法以及相關其它能源法令的制訂和修訂,此外還負責有關新能源的技術開發(fā)。
 
  丹麥電力以火電為主,其次為風電,水電所占比例很小,在發(fā)展風電方面居世界領先水平。熱電聯產在丹麥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丹麥的熱電聯產引起了全世界政治家、能源公司、非政府組織等相關人員與機構的廣泛關注。丹麥燃煤電廠將逐漸被淘汰,主要的電力生產將由熱電廠提供。
 
  丹麥電力公司按地域分為2大電力公司,西部的ELSAM公司和東部的ELKRAFT公司,ELSAM的輸電業(yè)務剝離給輸電公司ELTRA。兩大公司分別負責本地區(qū)電源的總體規(guī)劃、電網調度、負荷管理、東西部電網的運行以及與鄰國的電網互聯。
 
  丹麥的電網由2個獨立的電網組成:由ELTRA公司管理運營的西部電網和由ELKRAFT公司運營的東部電網。西部電網與挪威、瑞典、德國電網相聯,東部電網與瑞典、德國電網相聯。
 
  1996年,丹麥國家電網公司向年發(fā)電、用電或售電電量大于1億千瓦時的發(fā)電商、用戶或配電公司開放輸電網。
 
  1999年6月3日,丹麥議會通過了電力改革方案,計劃2004年完全放開電力市場。
 
  1999年7月1日,丹麥西部電網(Jutland/Funan)加入北歐電力市場,開始電力現貨地區(qū)的交易業(yè)務。
 
  2000年,丹麥東部成為北歐電力交易市場價格地區(qū),北歐電力市場開始成為一個整體市場。
 
  2000年2月,歐盟批準了丹麥電力市場改革提案,并授權丹麥政府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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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歐電力市場
 
  北歐電力市場(NordPool)始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最初是瑞典、挪威兩國參加電力交換。經過大約十年發(fā)展,芬蘭、丹麥、德國北部逐步加入NordPool,其他周邊國家波蘭、俄羅斯、荷蘭、愛沙尼亞也與NordPool有電力交換。目前北歐電力市場是世界上惟一真正意義的跨國電力市場。
 
  1993年,北歐電力交易中心(NordPool)的前身——挪威StatnettMarked有限公司成立,并開始投入電力市場運營。北歐電力交易市場建立,市場范圍包括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和冰島。

      關鍵詞: 電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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