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準格爾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稱,由于項目申報要求,50萬千瓦光伏基地建設項目無法履行。
關于解除與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GD01~04#”項目合作的公告
內蒙古準格爾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與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簽訂了《蒙西至天津南準格爾旗可再生能源外送光伏發(fā)電項目合作意向協議書》,同日又與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有限公司三方簽訂了《蒙西至天津南準格爾旗可再生能源外送光伏發(fā)電項目合作意向協議書》。后內蒙古準格爾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有限公司三方組成聯合體參與“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GD01~04#”項目的優(yōu)選,并中選建設規(guī)模為50萬千瓦光伏基地建設項目。后因準格爾旗能源局印發(fā)《準格爾旗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庫布齊沙漠基地鄂爾多斯40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建設的通知》(準能局發(fā)〔2022〕53號),通知要求“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單體建設項目規(guī)模不得小于100萬千瓦”,上述中選的“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GD01~04#”項目與該通知的要求不符,致使《蒙西至天津南準格爾旗可再生能源外送光伏發(fā)電項目合作意向協議書》無法履行,按照準格爾旗能源局〔2022〕53號通知要求,就新整合的110萬千瓦光伏電站項目與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協商4個月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為不影響國家大型風電光伏項目的有序推進,內蒙古準格爾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現解除與陜西吉電能源有限公司關于“蒙西鄂爾多斯外送項目風電光伏基地ZGEQWSJD-GD01~04#”項目的合作。
特此公告
內蒙古準格爾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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