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海南省住建廳發(fā)布通知,《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統建設技術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通知表示,《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統建設技術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光伏系統的設計、安裝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也適用于在既有建筑上增設及改造的建筑光伏系統。該技術標準要求:建筑光伏系統的發(fā)電規(guī)模和形式應結合海南當地的太陽能資源、建筑條件、安裝條件、負荷特點等因素確定,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符合“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要求,以及“安全、高效、可靠”的建筑光伏系統電氣要求。建筑光伏系統建設應與海南省總體規(guī)劃、能源規(guī)劃和電力規(guī)劃相協調。建筑光伏系統應用可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或建筑附加光伏發(fā)電系統。新建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時,應與建筑主體同步設計、安裝施工和驗收。建筑光伏系統應納入建筑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的荷載計算。在既有建筑上增設或改造光伏系統,應對建筑物按照《既有建筑維護與改造通用規(guī)范》GB 55022進行復核,不改變原有的建筑功能和使用性質,同時進行建筑電氣安全的復核。建設建筑光伏系統,應充分考慮海南省建筑風貌要求,不得破壞當地特色建筑的風格及形式。建筑光伏系統應預留通信接口和感測端口,宜搭建數字化平臺,為建筑光伏系統的數據監(jiān)測和收集、狀態(tài)辨識與預警、分布式光伏的群控群調等提供潛在功能支撐。
來源:海南省住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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