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能源局發(fā)布征求《關于做好新能源配儲工作提高新能源并網電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其中表示,進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網電能質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網的近海風電、集中式光伏項目,按不低于發(fā)電裝機容量的10%、時長2小時配置新型儲能;其中,對于已落實儲能自建承諾的項目按實際配置容量、時長折算抵扣,不足部分需另行配置。鼓勵存量新能源發(fā)電項目按照上述原則配置。
詳情如下:
來源:浙江省能源局
中國電力網于1999年正式上線運行,是中國電力發(fā)展促進會主辦的全國性電力行業(yè)門戶網站。
服務熱線:400-007-1585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