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微信公眾號:China_Power_com_cn)獲悉,1月12日,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薛昇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紀委的紀檢監(jiān)察建議,內蒙古在煤炭資源領域進行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倒查20年”。
之后的1個月時間里,內蒙古霍林河煤業(yè)集團原總法律顧問李永先、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薛昇旗、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政協副主席張志軍先后被查。據報道,3人落馬均與煤炭腐敗有關。2020年10月,薛昇旗被宣布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本次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顯示:被告人薛昇旗利用擔任內蒙古準格爾大飯鋪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薛昇旗簡歷
薛昇旗,男,漢族,1962年10月生,內蒙古四子王旗人,研究生學歷,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F任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在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武警大隊服役;
1983年4月至1987年12月,任錫林郭勒盟電業(yè)局西蘇電廠辦公室干部;
1987年12月至1991年9月,任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供電局辦公室主任;
1991年9月至1994年2月,任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供電局副局長;
1994年2月至1995年10月,任二連浩特供電局局長(1995年8月至1997年7月兼任二連浩特市市長助理);
1995年10月至1997年10月,任錫林郭勒盟電業(yè)局副局長;
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包頭市供電局掛職副局長;
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任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事務管理局(勞動服務公司)副經理、經理;
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副主任兼機關事務管理局主任;
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任內蒙古康遠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責任公司經理;
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任內蒙古準大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任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09年5月至2014年7月,任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內蒙古能源發(fā)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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