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價格促活 助力消納新能源發(fā)電

  8月7日,國家發(fā)改委官網正式發(fā)布了《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發(fā)揮市場決定價格的作用,建立完善現貨交易機制,以靈活的市場價格信號,引導電力生產和消費,加快放開發(fā)用電計劃,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jié)能力,促進能源清潔低碳發(fā)展。

  此外,還要綜合考慮各地供需形勢、網源結構、送受電情況、市場化基礎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研究制定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鼓勵各地差異化探索。

  事實上,這不是今年第一次出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的相關文件。此前在3月8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曾印發(fā)《關于征求進一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的函》,要求合理設計現貨市場建設方案、統籌協調電力現貨市場銜接機制等。

  那么什么是電力現貨市場?相關試點工作進展如何?未來電力市場建設又將何去何從?

  現貨市場可滿足靈活電力需求

  本次出臺的《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遵循市場規(guī)律和電力系統運行規(guī)律,建立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市場,完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主任謝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無現貨不市場”,電力現貨涉及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定價的關鍵改革,對深化整個電力改革進程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謝開告訴記者,很多人對電力現貨市場的認識還比較模糊。他舉例說,電力市場交易的過程,類似于我們去菜市場買菜。如果我們向商販買一棵白菜,1塊錢1棵,一手交錢一手拿菜,那么這棵白菜就是“現貨”,這筆交易就屬于“現貨交易”,不用簽合同,隨買隨拿。而商販的菜是批發(fā)來的,他們多數會簽訂年度供應合同,一般按月結算,這樣的交易就屬于“中長期交易”。

  “對電力市場來說,道理也類似。市場主體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交易等方式開展的多年、年、季、月及月內多日的電力交易,就屬于中長期交易。這也是目前電力市場交易中最常見的一種方式。”謝開表示。

  但中長期交易方式的缺點是不夠靈活,難以完全滿足電力交易中的實際需求。舉例來說,A地某電力大客戶在電力交易中心掛牌,想要協商一個月后購電的電量和價格,B地某風電場摘了牌,這樣一個月后將以掛牌價將相應電量賣給了A客戶。這樣的機制能保證A客戶按時一定能買到需要的電量。

  但假設一個月后,C風電場或者D火電廠的電價更低呢?或者一個月后A客戶需要更多的電量又該怎么辦?這個時候,現貨市場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謝開補充說,現貨市場的概念是與中長期相對的,主要開展日前、日內、實時電能量交易和備用、調頻等輔助服務交易。也就是說,A客戶如果一個月后發(fā)現之前購買的電量不夠,可以根據需求在現貨市場購電。

  現貨市場助力消納新能源發(fā)電

  謝開表示,電力現貨市場是完整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中長期市場共同發(fā)揮著電力商品價格發(fā)現的作用。也就是說,通過對歷年現貨價格的評估,和未來可能影響成本等因素的預測,打算長期交易電力的雙方才能談得攏一個雙方認可的價格。這個價格是以現貨市場為基礎的。“畢竟,平時1塊錢左右1棵的大白菜,總不會在預訂半年后的白菜時,賣給你5塊錢或者5分錢一棵。”

  謝開說,對電網企業(yè)來說,電力現貨市場可以實現電力短期供需平衡。電力現貨市場為電力短期供需平衡提供了市場化手段。也就是說,我們根據用電預測跟發(fā)電方簽訂中長期合同,但實際用電所需電量并不一定能跟中長期合同對上,多了或者少了就要去現貨市場上“補貨”或者“賣貨”,以實現電力短期供需平衡。

  “而對新能源來說,電力現貨市場能夠兼容新能源波動性、隨機性等特點,有利于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謝開說。

  經國家能源局批準,國家電網公司于2017年8月正式啟動跨區(qū)域省份之間富余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試點,已累計達成跨區(qū)現貨交易電量超過百億千瓦時。但新能源消納壓力依然很大,省際對新能源消納的壁壘依然存在,未來仍需要通過探索更多方式來進一步破除。

  首批現貨市場建設試點試運行

  記者梳理發(fā)現,2017年8月28日,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將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選擇8個地區(qū)作為第一批試點,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

  2018年8月31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在第一批試點中首家啟動試運行,并于今年5月實施了國內首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2018年12月27日,甘肅、山西電力現貨市場啟動試運行。

  今年5月30日,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啟動試運行。6月20日和21日,四川和山東、福建電力現貨市場分別啟動試運行。6月26日,隨著內蒙古電力多邊交易現貨市場模擬試運行啟動儀式的舉行,第一批8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全部進入試運行階段。

  謝開表示,在電力現貨市場啟動之前,中國的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qū)交易、合同電量轉讓等中長期交易的開展,都是依附于計劃電量分配執(zhí)行下的傳統調度方式。這一調度方式一定程度上會造成經濟效率損失(即社會資源浪費)。

  謝開說,我國具有能源資源與負荷逆向分布、火電機組占比較高、清潔能源發(fā)展迅猛、計劃與市場并存等國情特點,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必須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開展理論與實踐創(chuàng)新,這需要包括政府、電網公司在內的各方共同努力。

  他強調,電力改革是“摸著石頭過河”,而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運行又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初期的體制機制及運行后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還需要根據市場運行情況持續(xù)優(yōu)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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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價格促活 助力消納新能源發(fā)電

作者:胡健 吳林桐  發(fā)布時間:2019-08-08   來源:每經網

  8月7日,國家發(fā)改委官網正式發(fā)布了《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發(fā)揮市場決定價格的作用,建立完善現貨交易機制,以靈活的市場價格信號,引導電力生產和消費,加快放開發(fā)用電計劃,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jié)能力,促進能源清潔低碳發(fā)展。

  此外,還要綜合考慮各地供需形勢、網源結構、送受電情況、市場化基礎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研究制定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鼓勵各地差異化探索。

  事實上,這不是今年第一次出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的相關文件。此前在3月8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曾印發(fā)《關于征求進一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的函》,要求合理設計現貨市場建設方案、統籌協調電力現貨市場銜接機制等。

  那么什么是電力現貨市場?相關試點工作進展如何?未來電力市場建設又將何去何從?

  現貨市場可滿足靈活電力需求

  本次出臺的《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遵循市場規(guī)律和電力系統運行規(guī)律,建立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市場,完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主任謝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無現貨不市場”,電力現貨涉及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定價的關鍵改革,對深化整個電力改革進程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謝開告訴記者,很多人對電力現貨市場的認識還比較模糊。他舉例說,電力市場交易的過程,類似于我們去菜市場買菜。如果我們向商販買一棵白菜,1塊錢1棵,一手交錢一手拿菜,那么這棵白菜就是“現貨”,這筆交易就屬于“現貨交易”,不用簽合同,隨買隨拿。而商販的菜是批發(fā)來的,他們多數會簽訂年度供應合同,一般按月結算,這樣的交易就屬于“中長期交易”。

  “對電力市場來說,道理也類似。市場主體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掛牌交易等方式開展的多年、年、季、月及月內多日的電力交易,就屬于中長期交易。這也是目前電力市場交易中最常見的一種方式。”謝開表示。

  但中長期交易方式的缺點是不夠靈活,難以完全滿足電力交易中的實際需求。舉例來說,A地某電力大客戶在電力交易中心掛牌,想要協商一個月后購電的電量和價格,B地某風電場摘了牌,這樣一個月后將以掛牌價將相應電量賣給了A客戶。這樣的機制能保證A客戶按時一定能買到需要的電量。

  但假設一個月后,C風電場或者D火電廠的電價更低呢?或者一個月后A客戶需要更多的電量又該怎么辦?這個時候,現貨市場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謝開補充說,現貨市場的概念是與中長期相對的,主要開展日前、日內、實時電能量交易和備用、調頻等輔助服務交易。也就是說,A客戶如果一個月后發(fā)現之前購買的電量不夠,可以根據需求在現貨市場購電。

  現貨市場助力消納新能源發(fā)電

  謝開表示,電力現貨市場是完整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中長期市場共同發(fā)揮著電力商品價格發(fā)現的作用。也就是說,通過對歷年現貨價格的評估,和未來可能影響成本等因素的預測,打算長期交易電力的雙方才能談得攏一個雙方認可的價格。這個價格是以現貨市場為基礎的?!爱吘?,平時1塊錢左右1棵的大白菜,總不會在預訂半年后的白菜時,賣給你5塊錢或者5分錢一棵?!?/p>

  謝開說,對電網企業(yè)來說,電力現貨市場可以實現電力短期供需平衡。電力現貨市場為電力短期供需平衡提供了市場化手段。也就是說,我們根據用電預測跟發(fā)電方簽訂中長期合同,但實際用電所需電量并不一定能跟中長期合同對上,多了或者少了就要去現貨市場上“補貨”或者“賣貨”,以實現電力短期供需平衡。

  “而對新能源來說,電力現貨市場能夠兼容新能源波動性、隨機性等特點,有利于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謝開說。

  經國家能源局批準,國家電網公司于2017年8月正式啟動跨區(qū)域省份之間富余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試點,已累計達成跨區(qū)現貨交易電量超過百億千瓦時。但新能源消納壓力依然很大,省際對新能源消納的壁壘依然存在,未來仍需要通過探索更多方式來進一步破除。

  首批現貨市場建設試點試運行

  記者梳理發(fā)現,2017年8月28日,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將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選擇8個地區(qū)作為第一批試點,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

  2018年8月31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在第一批試點中首家啟動試運行,并于今年5月實施了國內首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2018年12月27日,甘肅、山西電力現貨市場啟動試運行。

  今年5月30日,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啟動試運行。6月20日和21日,四川和山東、福建電力現貨市場分別啟動試運行。6月26日,隨著內蒙古電力多邊交易現貨市場模擬試運行啟動儀式的舉行,第一批8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全部進入試運行階段。

  謝開表示,在電力現貨市場啟動之前,中國的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qū)交易、合同電量轉讓等中長期交易的開展,都是依附于計劃電量分配執(zhí)行下的傳統調度方式。這一調度方式一定程度上會造成經濟效率損失(即社會資源浪費)。

  謝開說,我國具有能源資源與負荷逆向分布、火電機組占比較高、清潔能源發(fā)展迅猛、計劃與市場并存等國情特點,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必須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開展理論與實踐創(chuàng)新,這需要包括政府、電網公司在內的各方共同努力。

  他強調,電力改革是“摸著石頭過河”,而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運行又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初期的體制機制及運行后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還需要根據市場運行情況持續(xù)優(yōu)化調整。

      關鍵詞:電力, 電力市場,新能源,發(f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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