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下發(fā)通知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

發(fā)布時間: 2016-04-15   來源:經濟日報

  國家能源局今天下發(fā)通知,要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通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改革創(chuàng)新能源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能源領域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有效提高能源領域公共服務水平。

  據悉,此次能源領域推廣PPP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主要包括電力及新能源類項目:供電/城市配電網建設改造、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資產界面清晰的輸電項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光伏扶貧項目、水電站項目、核電設備研制與服務領域等;石油和天然氣類項目:油氣管網主干/支線、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氣儲備設施等;煤炭類項目:煤層氣輸氣管網、壓縮/液化站、儲氣庫、瓦斯發(fā)電等。

  針對此類項目,國家能源局將在審批方面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審批,簡化審核內容,優(yōu)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加快開通項目審批網上平臺,公開項目全流程審批信息,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關鍵詞: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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