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的復函
中國核工業(yè)集團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開展“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項目建設的請示》(中核科發(fā)[2016]309號)、《關于依托“華龍一號”示范工程開展我國核電標準建設示范項目的請示》(中廣核[2016]268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依托“華龍一號”示范工程(中核集團福建福清核電項目5號機組、中廣核集團廣西防城港核電項目3號機組)開展核電標準化示范。利用四年左右的時間,健全一套自主的涵蓋核電全生命周期的壓水堆核電標準體系,支撐我國核電技術和裝備走出去。
二、按照《“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實施方案》(附后)抓好落實。要深入調研我國現(xiàn)有核電標準體系,做好頂層設計,維護核電標準的統(tǒng)一,按照標準的類別和層次,突出重點開展工作;要以我國現(xiàn)有的核電標準和國內(nèi)工業(yè)體系為基礎,充分體現(xiàn)“華龍一號”技術創(chuàng)新特點,既具備可操作性又充分發(fā)揮標準對核電技術進步的促進作用;要借鑒國際廣泛采用的成熟標準和先進經(jīng)驗,加強實驗驗證和基礎研究,強化標準質量保證,避免標準混用。
三、強化組織保障和實施。建立“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組織協(xié)調和過程銜接,細化進度安排,加大經(jīng)費等支持,確保責任落實和各項任務按計劃實施。
四、請扎實做好有關工作,過程中有關重大情況及時上報。
特此函復。
國家能源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家核安全局
2017年2月23日